定期寿险(Term life insurance)的目的是在保险期间(term),为被保险人提供寿险(life insurance)保障。与终身寿险不同的是,定期寿险保单不会有现金价值(cash value)。
倘若被保险人在定期寿险有效期间,没有死亡或残废等被保险事件发生,合约到期后,是不会拿回任何金钱的。定期寿险所缴的保费,纯粹就是为这段期间提供死亡或残废的保障(death protection),它不提供生存给付(living benefits)。
定期寿险其实是个简单好用的险种。它的目的单纯,保险期间倘若被保险人死亡或成残,它提供金钱的补助。怎样的人死亡或成残,最需要金钱的补助呢? 每个人都需要吗? 比如说一个家庭里,五岁的小孩意外死亡,还是35岁的父亲意外死亡,那种状况比较需要金钱补助呢?
考虑投保的人可以问自己一个简单的问题,就是假如自己意外死亡或成残,会不会使你的至亲家人陷入沉重或无法负担的财务困难?这样到底需不需要保这个险,答案就出来了。
通常最需要寿险的族群是家中的经济支柱。比如说一个30岁的男人刚结婚不久,有个一岁的小孩,还有600万的房贷,家中就靠他在赚钱。对这种人来说,寿险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安全网。那定期寿险适合什么情形呢? 回到刚才30岁男人的例子,假如他有相当的把握,在20年后,房贷还清了,这几年工作下来也会有一笔积蓄,小孩在那时候也差不多可以自立了,那么20年期的定期寿险会是值得考虑的选择。
定期寿险跟据保障金额的变化,可以分成三种。一是定额定期寿险(level term),就是保险期间,保障金额都是一定的。第二种是减额(decreasing term),随着时间,保障金额递减。这种类型的定期寿险,通常是用来负担房贷的,以免被保险人去世后,留给亲人无法负担的房贷,导致失去亲人又失去住所的状态发生。第三种是少见的增额(increasing term)定期寿险。
定期寿险是否可续保(renewal)是条约里一定要注意的一点。可续保的意思是,被保险人在合约即将到期前,毋需出示可保性证明(evidence of insurability 通常是医院的健检结果),就可以与保险公司继续下一个定期寿险合约。不过,新合约的保费会依被保险人的年龄作调整(通常是调高)。
有的定期寿险是可转换的(convertible)。就是在合约有效期间,毋需出示可保性证明,就可以将保单换成永久保障的合约(通常是终身寿险的形态)。
定期寿险的好处在于保费低廉,对于需要保障,手上又没有太多金钱的族群是很好的选择。它的缺点是,即使可以续保,每次续保后要交的保费将随着年纪愈来愈多,到后来,甚至会变得相当昂贵。有的可续保条款还有年龄上限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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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2月4日星期一
定期寿险(Term Life Insuranc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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