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5日星期二

ETN课税问题(ETN, A Tax Headache?)

在2006年12月,美国税务主管单位IRS,对货币型ETN(Currency ETNs)的课税做出解释。

在讲货币型ETN之前,我们先谈”投资”外币的方法。

一个美国人投资人假如对美元前景感到忧虑,希望持有其它货币,他可以有几种作法。

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直接持有外国货币。譬如这个美国人就在银行开个外币户头,假如他觉得欧元不错,他就换些欧元在户头里摆着。这个作法,主要收益来源有两个。一是欧元存款利息,二是欧元对美金升值后,再把这些钱换回美金的资本利得。但不论是利息还是利得,这些收益都会被当作一般收入(Ordinary income)来课税。

或者,这个投资人可以持有货币型ETF。譬如Rydex的货币ETF系列中的CurrencyShares Euro Trust。货币型ETF本身也是持有外币。所以ETF配发的利息,和欧元对美金升值后所获致的利得,也都被当作一般收入(Ordinary income)来课税。

投资人也可以持有货币型ETN,譬如Barclays银行发行的iPath EUR/USD Exchange Rate ETN。ETN是一种债券,发行人承诺在到期时,支付这段期间,相对应于某指数、某商品价格或某汇率的利得。(想要多了解ETN,请参考What’s ETN?(Exchange-traded Notes)一文。)

货币型ETN并不持有货币。它也不会配发利息所得。但与前两个投资管道相比,一般认为,货币型ETN其利息收入会反应在其价格内。也就是说,它的价格变动内也隐含有利息的部份,虽然它实际上不持有外币,也不会配发利息。

Barclays银行在推行ETN时,最大的卖点,在于ETN持有超过一年,它的收益有可能是以长期资本利得来课税。

长期资本利得课15%,一般收入(Ordinary income)视纳税人的收入级距,最高可到35%。ETN的税务优势显而易见。

不过IRS说,No。货币型ETN的所得,一样要照一般收入课税。

理由是,只要是投资外币,不管是直接持有、用ETF持有、用ETN追踪,都是投资外币,理应用相同的方法课税。

巴克莱银行的货币型ETN税务优势消失了。基金业相当高兴,因为投资银行的货币型ETN竞争优势不再,他们的同类产品不再处于劣势。

事实上,IRS的这个解释,让货币型ETN处于更不利的状况。货币型ETN投资人每隔一段时间(譬如一年),就要为”利息收益”缴税,而事实上,他根本还没拿到任何利息收益。这个收益,只是ETN价格数字的增加,没有实际配发到投资人手上。不像直接持有外币,或货币ETF,你是有拿到利息,才为这个利息缴税。(我个人很好奇,ETN的增值,如何判定其中多少百分比是利息收益。)

以上都是美国当地投资人的观点。这些对我们这些台湾的投资人有什么影响呢?

首先就是货币型ETN的收益,过去完全被认为是资本利得的状况不再。收益有部份会被认定是利息所得。而我们这些外国人,拿利息所得,很可能会照30%这个数字来课税。

再来就是,货币型ETN现在定案了,那其它追踪指数或商品的ETN呢?我个人猜测,以这样的状况来看,IRS的原则是,投资什么东西,就照该标的的一般课税原则,它不打算给ETN特别的税务优待。这有待后续观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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